关于本书中几个疑问:(1/2)

作品:《兴唐

写到了现在,让有些人出现了一些困惑。比如我说刺杀,为什么不立即处死贺兰敏之。我在书中说了,太子不死,贺兰未必会死。有一点可以考证,太平公主出事大约可能在四月或者五月份。太子妃出事有可能在三月份或更早。太子妃有绝色,相信太子肯定不会不喜的,知道此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然而真相呢?太子妃出事,贺兰敏之却是平安无事的。连一句斥责的话都没有。

我细心地寻找答案。难道李治如此麻木?好歹也是自己的儿媳妇。如果说对贞操一点不再乎,何必拒之,改选了裴家女?既然再乎了,为什么不处执贺兰敏之?于是再看史书。看到了一段。魏国夫人死的时候,贺兰入吊,李治哭泣地与他说话。虽然说古人泪花儿特别多,可让一个皇帝哭泣,还不是年老无用的皇帝哭泣,那是超级大臣的待遇。比如李绩,魏征,于是好奇地再翻李绩死时的事,李绩死了,李治果然哭了,缀朝七天。但贺兰氏是什么人,一个小姑娘而己!可见在李治心中的地位。爱屋及乌总归有的。而且李治很好色的,不然武则天还是一个尼姑儿。所以呢,对贺兰敏之也是纵容的。这一点从后来处理也可以看出。太平公主出事了,才多大一点。可是李治最喜欢的小女儿。只是流放!还是武则天暴怒,下的圣旨,连暴自家丑事,包括母亲的事,公告天下,逼迫李治处执贺兰的,在半路上,武则天心中不平,将贺兰做掉了。但不是圣旨处死的。

很荒唐是吧。但确实是事实。

所以后人对这位贺兰氏多有传说。梁羽生小说中有贺兰烟。有人说是贺兰敏之姐姐,也不大可能的。贺兰氏得宠时,她还没有嫁人,贺兰敏之都二十岁略略出头了。正常女子嫁人是十五岁。因此是妹妹。当然,这是我的推测了。

再说武则天、李弘与李治的三角关系。对李弘的培养,李治很重视的,也多次让他监国。然后后来太子渐长时,李治又担心了,自己又有病,舍不得放权。于是将政权多交给武则天处理。看到武则天重了,又分权给李弘。搞平衡。搞出了事了。然后是李弘与武则天,最爱李弘的不是李治,是武则天。大约是因为女儿的死,武则天小时候对李弘很关爱。然而让崇文馆一群大儒们教傻了。李弘长大后,多次忤逆武则天的意思。

“太子弘和武后之间的分歧由来已久。早在咸亨二年二圣幸东都,留太子弘监国,戴至德、张文瓘两位宰相辅政,这是弘第五次奉诏留京监国,时天下大旱已久,关中饥馑,二圣东巡当与就食于漕运便利的洛阳有关。弘身体病弱,政事多委决于两位宰相,自己四处出巡,体察民情,见有兵卒的食粮里有树皮和草籽,便吩咐人把自己仓库里的米分发给穷人。这日游历宫禁,不料却见到长期幽禁在掖庭的两位异母姐姐,也就是萧淑妃的二女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因为母亲的缘故,她们一直无声无息地拘禁在**里,早已被人遗忘,虽然早已成人,却仍未嫁人。弘惊讶而又不安,立即奏请让两位姐姐出嫁,同时希望能将父皇同洲沙苑的空地出借给穷人耕种,二事合为一书,快马报至东都。

弘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当初废太子忠以谋反罪被杀的时候,他也曾奏请为哥哥收尸下葬,武后也曾微笑着附和高宗称赞弘的仁厚,但这次她可笑不出来了。毕竟废太子忠是高宗下令杀的,而两位公主长期未嫁却直指是她这个**女主人失职。当时的武后,地位并不稳固,前一年才在重压下递交了后位辞呈,正是需要花心思讨好高宗的时候,李弘此举让她着实尴尬。而李弘监国竟然让宰相掌政,自己四处巡游亲民扮菩萨状,也让武后觉得儿子摆明收买人心,故意让人看清母亲的刻薄来衬托他的仁慈。弘的请求占尽道理,无可拒绝,诏令一并准奏。愤怒而无从发泄的武后,当即将两位公主随便指给殿前当值的翊卫权毅和王勖,草草完婚。事后,武后也觉不妥,于是主动为两位公主请封,表现出嫡母的大度风范,然而弘这一举动给她带来的难堪却久久难以忘怀。史载,弘“由是失爱于天后”。

这一故事被后来的史家渲染得十分精彩,两位公主的年龄一说“年逾三十而不嫁”(《资治通鉴》),一说“四十不嫁”(《新唐书》),乍一看真以为就算不到四十岁,至少也有三十七八,的确太不人道了。可是仔细一想就有点不对头了,咸亨二年高宗自己都才43岁,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两个女儿?义阳公主不察,宣城公主的墓志铭至今留存,明载她以高安长公主的封号卒于开元二年,享年66岁。那么倒推到咸亨二年,宣城公主应为23岁。义阳公主略大,大概25、26岁左右。司马光和欧阳修都是出名治史严谨的饱学宿儒,却不愿意花一点点时间做一道简单的数学题,特别是司马光,还特意把此事记于上元二年条,有意将此事与李弘暴卒拉上联系,实在令人叹息。《资治通鉴》里关于高宗后期的年代记载多有失误,如高宗曾经打算让天后摄知国事,因中书令郝处俊力谏,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李义琰声援,高宗才打消此念。此事唐书明载于上元三年李弘去世后,而据通鉴,李义琰也是仪凤元年(即上元三年,公元676年,高宗武后朝改元比较频繁)四月才迁为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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