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义结金兰(1/4)

作品:《大宣奇女子

秦榛经历了上次的惊险,又好生思考推演了一番她行骗的法子,毕竟五千两银子对于一个山头的山贼来说支撑不了太久,还是要未雨绸缪,多积攒些老底才是。

上次让师父受了惊,这次本不想带师父的,但是秦晏说有他这个‘老道’在,才能镇住场子,好说歹说才让秦榛同意了继续带他行骗。

因此她只得更深思熟虑、谨慎周密的靠着改良之后的点石成金的骗局在附近的几个镇县骗了好多贪官污吏,因为行骗之时顺便收集了那些被骗之人的罪证,所以他们都不敢报官。

之前她在徐州见过富衍,本以为朝廷会出手收拾这些贪官污吏,结果还是在申万青的庇护下分毫未动,既然特地给她留下这群可吸血之人,她如何能不把握住这个机会给他们放放血呢。

狼山上的山贼们看到秦榛骗来的钱要比他们抢来的钱容易的多,深感脑子果然是个好东西,要比蛮力有用一些,经过这些事后,山贼们基本上都很佩服秦榛,于是这个时候梁非阳很顺理成章的提出让秦榛以狼山三当家的身份加入狼山,虽然有个别人对秦榛的女子身份有些微词,但是绝大部分的山贼都表示赞同,于是秦榛便这么水到渠成的当上了狼山的三当家。

三人选择了十二月初一这天为秦榛举办了盛大的入伙仪式,山腰之上装饰一新,大红绸缎挂在满山腰的树上,歪歪扭扭的树枝也做了些修剪,大红毯子铺在地上,通向平时举办重大事项的狼山堂,红毯子下的路似是被人清理过,在这陡峭的山上也能感觉到此处的平坦,路两边还摆着用山上摘下来的野草做的些草篮子,现在是冬日,哪里去找什么鲜花,于是山贼们便在这些草上涂上些颜料,看上去花花绿绿的倒也不单调。

要说山贼们都是些粗狂的汉子,弄得这些可以说是没啥审美,然而秦榛觉得他们笨拙又用心的做的这些布置又有些别样的好看。

只是这大红绸缎挂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狼山的人从山下娶了一房压寨夫人回来呢,搞的这么隆重,不过秦三当家的会挣钱,这点小小的铺张浪费还是要有的,现在的狼山可是有些阔气的。

秦榛如平常一般的打扮,从容的走过大红毯子,来到狼山堂前,周围这么多人看着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她走到梁非阳的左边,梁笑通站在他右边,梁非阳往前迈了一步,面向众人用他清淡而有穿透力的声音说道:“众位兄弟,今日我梁非阳在此要向大家宣布一件事,便是秦姑娘将以三当家的身份加入狼山,秦姑娘智勇双全,多有善谋,入我狼山一月,便打击了虎山气焰,平息了顾家之气,拓宽了钱源之路,乃我狼山福星。

众位又大多是因不满自己的才能在行伍里得不到施展,反而受那些碌碌无能,不学无术的公子哥们的苛责投奔而来,与我们兄弟几个一同创立了这狼山,但我们并非沦落到与山贼为伍,靠打劫无辜百姓度日的地步,我们有自己的底线,还愿意在这个世道上做一番事来。

今日狼山的当家的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论资历,我们追崇的是强者,是智者,只要她有能力带着狼山发展的更强,那么狼山的当家的便有她的位置,秦姑娘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所以今日便是她成为我狼山三当家的拜封仪式,同时也是我们三个义结金兰的日子,今后我们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创山之初之所以选择在狼山立家就是因为狼群居而生,七匹为一群,众狼一心,若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必群起而攻之,它们忠诚团结,绝不抛弃每一个同伴,所以只要狼山有我们在,就绝不会让兄弟们受到从前的欺辱”

狼山堂外面围着的众山贼们,高举着手臂,大喊着,“狼山威武,狼山威武”

“我等誓死追随当家的”

“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

秦榛心里也有一丝澎湃的感觉,大当家的还真是会鼓舞人心的,这般慷慨大义的话她可说不出来,若是非让她说,估计她只能说些,‘兄弟们好,今日起我就是你们的三当家了,今后我们大家互相照顾,一起努力哈’

梁笑通站在一旁哈哈的乐着,平日里多跟汉子们呆在一起,这下多个妹子,以后若是遇到喜欢的女子,还可以让这妹子帮忙参谋参谋。

只是他和秦姑娘结拜倒没什么,但他打从心里觉得秦姑娘和非阳站在一起十分郎才女貌,尤其配着现在这般景致,满山堂都是大红色的装饰,真的好似新人结拜,只是多了个他在旁边有些碍事。

他早就听闻非阳有与秦姑娘结拜的想法,他还试探的问过,觉得秦姑娘怎么样,非阳说她是个漂亮聪明有胆气的女子,但这不是废话吗,他也是这么想的,关键是问他有没有其他的想法,虽然听说秦姑娘在京城时有一个差点成婚的未婚夫,不过看这情况,以她朝廷侵犯的身份,这婚到底是成不了了,他这兄弟这么纯情的男子,这么近水楼台的机会都不知道好好把握,竟然还想着结拜,这结拜以后不就更是没可能了吗,真是个呆脑壳啊。

也不知道非阳是怎么想的,明明觉得他对秦姑娘与对其他女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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