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极光花间(1/2)

作品:《带着农场混异界

赵海听老头这么说,他到是愣住了,他还真的是没有想到,在这个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情,他竟然又遇到了一个极乐宫的人,而且极乐宫竟然还分男女弟子,这真的是让他感到十分的意外,他还以为极乐宫里只有女弟子呢。

老人却没有注意到赵海的反应,他好像是完全的陷入到了回忆之中,他看着赵海道:“我是极乐宫这一代最为出色的男弟子,我们是有一个规定的,在我们的实力,达到了合道境的时候,就必须要出山试炼,我在达到合道的时候,也出去试炼了,虽然我们极乐宫,修练的也是采补之术,但是准确的来说,我们修练的应该是双修之术,只不过我们的双修之术,必须要是两个人,同时修练一阴一阳两种功法,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双修,要是我们与修练其它功法的人在一起了,那我们修练的功法,就会变成采补之术。”

说到这里,老头停了一下,接着开口道:“在我们极乐宫那里是有规定的,每一任极乐宫的宫主,必须都是女人,而我们这些男弟子中,实力最强的一个,就会是宫主的丈夫,夫妻双修,实力进步的会更快,而我们这些男弟子,也就是外人口中的花间派。”

“我在达到了合道境的时候,就出来试炼了,其实主要就是在神界这里四处的游历,增涨见识,了解神界这里的情况,而这一次的试炼,也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说到这里老头叹了口气,随后他转头看了一眼赵海,接着开口道:“这一次试验,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是关于阴灵气的秘密。”

说到这里,他在一次的停了一下,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接着开口道:“记得那也是一个晚上,有一天我突然来了兴致,想要在晚上赏月,所以我就来到了金刚城外的树林里,想要在那里一个人好好的看看月亮,但是当我来到了那片树林的时候,我却发现那树林里有人,我不想与对方见面,所以就隐藏了起来,但是随后那树林里又来了不少人,而这些人中,有和尚也有一些武士打扮的人,我当时很好奇,为什么这么晚了,这些和尚会跟那些普通人,在树林里见面,难道说他们双方想要在树林里动手不成?”

“但是后来证明,我完全的猜错了,那些人根本就不是到树林里动手的,他们竟然在树林里进行祭拜,而他们拜的,是一个神像,那个神像绝对不是佛祖,而且我也从他们的谈话之中发现,那些和尚竟然是松林寺的和尚,而那些武士打扮的人,他们竟然是阴影盟的人。”

说到这里,老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接着他开口道:“你相信吗?松林寺的和尚,和阴影盟的人,竟然一起去祭拜神像,而我也是通过这件事情才知道,他们所修练的阴灵气,其实是一种独特的力量,而所有修练这种力量的人,其实全都是一伙的,之前出现阴影盟,没有人怀疑这件事情,与那些大宗门有关,因为阴影盟出现之后,各大宗门就在努力的打压阴影盟,而且还在第一时间,就让他们宗门里那些学习了阴灵气的弟子,与阴影盟的人划清了界线,所以大家都没有怀疑他们,谁能想到,所有修练阴灵气的人,他们竟然全都是一伙的,他们被一个叫影神的人控制着,我就是在那一次,发现这件事情的。”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随后他转头看了赵海一眼,接着开口道:“我当时因为太过于惊讶,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最后被他们给发现了,那些人开始追杀我,我愤力的逃跑,但还是被他们给追上了,他们也没有问我什么,直接就对我动手了,最后我虽然逃了出来,但是却受了很重的伤,就在我养伤的时候,我这才知道,外面已经传开了,他们说我强奸了一个宗门宗主的小女儿,正在全力的通缉我,我知道这是他们的阴谋,我在这个时候,在说什么也没有人相信了,我也斗不过他们,在加上我的伤十分的重,我还不能找人帮我治伤,眼看就要性命不保,最后没有办法,我只能动用了宗门的秘法,让我的伤势恢复,但是我一但动用了这种秘法,就会伤害到我的身体,我也就不能算是一个男人了,虽然用这种秘法,我把我的命给保住了,但是我的修为却没有他,而且我也不能在重新的修练了,我成了一个废人,最后没有办法,我只能在乾元城这里撕混,靠着宗门以前学过来的一些秘法,在这里帮着他们调教一些女人过活,后来我遇到了戈月宇,看他可怜,而且也有一些这方面的修练天赋,就把功法传给了他,却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哎,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好强了,他学习可以把人的阴魂炼制成怨灵的方法,一定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可惜,这是修练者的大忌,他已经有些入了魔了。”

赵海静静听着他的话,等到他说完,赵海这才看着他道:“你叫什么名字,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潘君安,这个名字早就没有人记得了,怕是宗门里的人,也早就把我给忘了,也许他们以为我死了。”说到这里,潘君安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赵海看了一眼潘君安,接着沉声道:“潘君安,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选择,一是我现在就杀了你,二就是你从此以后成为我的奴隶,我会治好你,让你可以重新的修练,但是你却是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带着农场混异界 最新章节第二百零四章 极光花间,网址:https://www.v377.net/4_4192/11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