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小镇往事(1/2)

作品:《妖族复苏:我能控制植物系大妖

杨子武的手一直没有离开腰间的唐刀,缓步朝小镇深处走去。

杨子武走在青石板路上,这应该就是小镇唯一的大马路了。

路边人声沸腾,越是这样,杨子武心里越没底呀,这可都是鬼呀,这小镇已经这么多年了,不可能有人了。

杨子武找了一个茶馆坐下了,不得不坐,他算了一下,现在就算是夏宇他们来了,他们也不可能解决的了这个麻烦,顶多保全自身,而要是等张清的朋友来,这么点时间肯定不行。

不管朋友从什么地方来,这点时间也不够。

所以杨子武坐在茶馆,想等一等。

小二立刻跑过来,“客官?喝点什么?”

“什么贵上什么,不差钱!”杨子武大手一挥。

“好嘞!”小二吆喝一声,进入后厨。

杨子武转头看向茶馆中央,那个独占一张桌子的老先生,原因是老先生面前,放着一块醒目,以及一碗酒水。

老先生猛的一拍惊堂木,怒目圆睁,“今天,我们不说天下大事,不说三国猛将,说一说我们这小小的景云镇!”

“既然要说这景云镇,那别人自然没什么说的,绕不开沈家!”

“沈家是我们景云镇第一的大户人家,家财万贯,毫不夸张,甚至只是起步!”

杨子武看了这位先生一眼,不知道这里的鬼魂一直如此,还是拥有嫁衣的人所控制,故意说给她听的,反正不管哪种,也能了解了解这小镇,杨子武就认真听了起来。

说书的先生说了一个故事,沈家的故事!

一个略微老套,但情义满满的故事。

景云镇沈家,真的很有钱,发家就在小镇,不光在景云镇,就是方圆千里沈家那也是大名鼎鼎。

无他,沈家掌握着一门买卖,景云黑陶!

黑色的陶瓷,物以稀为贵,这东西只有景云镇有,只有沈家有,一经出世,立刻风靡,这东西就是这样,只要有钱人,一个人用了,那么所有人都不会抵触。

如果最先用的那个人说这是不祥之物,那这东西就不可能卖出去,甚至全被打碎,在那个年代就是这样。

而沈家是幸运的,景云的黑陶销售全国,很快就让沈家水涨船高,成了首富,在整个省也能排得上号的富贵人家。

沈家无后,只有一女,还是老年得女,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呀。

含着金钥匙长大,沈家有女初成长,沈家的门槛都快要被前来提亲的人踏破了。

这可是沈家,就这么一个女儿,谁娶了她就等于取了这万贯家财呀。

而沈老爷也是恰恰知道这点,所以迟迟没有同意,可那个年代,家里有女儿,不嫁出去这是要让人嚼舌根的,你多有钱也不行,沈姥爷也心急的很。

可谁也没有想到,上元佳节当天,沈家小姐沈妙寒,被贼人所绑,要求赎金白银千两。

沈老爷二话不说,立刻准备赎金准备救人,可赎金刚刚准备完,女儿居然被救回来了。

一个年轻书生模样的人,把女儿救回来,据两个人描述,女儿和那个书生被一起抓到山上,但是书生其实有点功夫在身上,但是打不了那么多人。

等山贼放松警惕了,书生解决了看守他们的山贼,带着沈妙寒逃出来。

沈老爷大喜,一千两白银,对于沈老爷还真不算事,这钱沈老爷也没想留下,想给书生,可书生却摆手没要,害羞的说着,“这么多钱,我要也没用,行走在外,太有钱也不好,可以的话,给那点散碎银子,或者干粮就好!”

沈老爷也是大喜,看着小伙子也是心喜,不过倒是没有想到要把人家留下的想法。

这一千两白银,沈老爷还是没留,直接给官府让他们去剿匪了,可这时候大清已经是四处漏雨的房屋了,他们只会把钱留下,想剿匪他们也没有那个实力。

而书生的毕生梦想,就是结束这样的状况,他从小习武,后来发现他一个人,再厉害也不可能改变现状,便弃武从文,想要参加科举。

在书生要离开的前一晚,沈小姐沈妙寒找到了沈老爷,直言不讳的说明了自己的心意,对书生心生爱意,暗许芳心!

沈老爷皱着眉,“那小子知道么?”

沈小姐摇了摇头,“不知道!”

“那他心意如何?”

“如何也不重要,他心里只有抱负,恐怕不会顾及儿女情长!”沈小姐也是聪明人,看得出来书生的抱负。

沈老爷紧皱着眉头,“不论如何,也要先明白人家的心意再说呀!”

沈小姐沉思了一会,直接就走出去了,没一会回来开口,“他也喜欢我,可他不能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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