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九章 撕成碎块】(1/2)

作品:《剑圣

李淳的剑尖,并没有刺进金大悟的**。

只是,带起了一阵仿佛金属撞击的火花。

——假如别人身穿重甲,长剑斩击于其上,涌现这种火花是很正常的现象。

但是金大悟并没有穿甲,他穿着一剑裸露双臂的直缀,李淳的剑尖刺破了衣服,露出了他肌肉虬结的肩窝,正中皮肉之上。

只是这个人的皮肉,与金属也没什么差别。

李淳深吸了一口冷气,刹那之间,剑已收回。

金大悟仍然凝视着李淳刚才剑尖刺到的肩窝,微微点了点头,这才面无表情地转过火来。

“你的剑,很快!”

他竖起了大拇指,嘴角绽开了一线笑脸,“比他们那些废物都要快。”

李淳笑了笑,“你的身材,也很硬。”

“那是自然!”

金大悟自满地昂起了头,“俺是浑金璞玉之躯,你是伤不了俺的——必须提示你,固然你的剑还不错,但仍然没资格代替我成为三十六仪仗之一,你要是还留在这儿,我也尽不会手下留情。”

他顿了一顿,鼻子里面喷出两道冷气。

“知趣的,你就赶紧滚,还能留一条生命。”

李淳又是好气又是可笑,微微摇头,“不劳挂念,你若有本事,尽管施展出来吧!”

他并没有小瞧金大悟的意思,此人既然是浑金璞玉之躯,怪不得这么有自负,而小侯又怎么忌惮他。

真要打起来,只怕修者以下,这大个子都能顶一阵,普通的九级剑客。还不够他一拳头打的。

但他李淳,岂是普通的九级剑客?

他要面对的敌人,比一个区区浑金璞玉之躯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要是连一个金大悟都不敢面对,他哪里还敢往寻衅什么强敌?

李淳抖了抖手中的长剑,脸上一片安静。

实在……他倒是盼看金大悟能够更强一点。

他。需要强敌。

“你还挺狂!”

金大悟哈哈大笑,“那我待会儿撕碎你的时候,就稍微轻一点少撕两块吧……”

他一边笑,一边伸出大手,朝着李淳的剑刃抓了过来!

“李公子,请速退!”

听到金大悟讲出这样的话,小侯脸色煞白,“此人说的出做得到,当初……王中书的次子就被他活活撕碎……”

想到此事。小侯只感到想吐,胸口烦闷不已。

说起来王公子是咎由自取,调戏民女遇上了微服私访的太子还敢嚣张,有取逝世之道,但一般来说,这种事也就是教训一顿得了,否则也不好下台。

惋惜太子派往教训王公子的是这么一只二货,他看到人家民女一家的惨样义愤填膺。竟是活生生地把王公子撕成碎块。

闻讯赶来的王中书看到儿子的尸体,当场就晕倒在地。越日就辞官还乡,无论天子怎么挽留都不行。

金大悟是太子的人,又是奉命出手,倒是没措施问什么罪恶,但这也是他终极落选三十六仪仗的原因之一,这人实在是太浑了……

他既然说出了口。显然真有这样的打算,小侯想到血淋淋的李淳的尸体,再想到太子和伏波郡王的恼怒,不由得一阵胆冷心悸。

李淳微微一皱眉头,长剑横掠。身如柳絮一般向后飘退。

对方连抓剑刃这种招数都能用,确实没法用惯例的措施来对付。

他就是仗着自己刀枪不进耍无赖,你剑法再精妙,又能如何?

“哈哈哈,怎么不往俺身上刺了?你来啊!”

金大悟大笑三声,手掌陡然硬生生地伸长了半尺,身子不动,手指却仍然搭上了李淳的剑锋!

“这是……”

李淳身子一震,手段一抖,剑尖震动不已,以一个震字诀将对方的手掌弹开,再退了一步,面色微变。

“通臂拳!”

这是一种常见的武学,通臂之意,就是说两条手臂的长度可以公用。

一只手缩短,另一只手伸长,在战斗之中,会有意想不到的奇特作用。

这种武学实在是全身骨骼的锤炼,虽有强悍的威力,但是会伤到肩胛关节,年老之后苦楚不堪,算是一种下层的武功,若有真传的人,一般都不会往练他。

但金大悟练这门武学又不雷同。

他是浑金璞玉之身,连这种诡异的工夫根本不会伤着身材,也就根本不担心后遗症,所以金大悟肆无忌惮,更能把这门工夫施展出十成的威力。

——就像是若是进进修者境界,淬炼身材以后,再往练这种武功,当然不会有什么影响,只是认真实力到了修者境界,也就没必要走这种奇诡之路了而已。

普通修炼通臂拳的人,顶多能借力将手臂伸长三寸,已经算是了不得了。

金大悟却是尽不顾忌地挪动鼻骨,竟是能将手臂伸长到半尺以上,着实可怕!

“这人浑身刀枪不进,我要攻击,只有瞄着他眼睛,咽喉,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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