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绾臂双金环(4100)(2/3)
作品:《曹操喊我去盗墓》曹老板的这番嘱托听得吴良心里还是有那么点小感动的,有那么点后世上大学父母将他送上火车临别时的感觉,就差教他在这里不要走动,转身去买几个橘子了。
可能是因为公开了吴良的这个女婿的同时。
曹老板的岳丈之爱也随之激活了么?
“明公无需忧心,当年我便是因为怕死屡次三番动脑筋做逃兵才被贬为奴役发去了瓬人军,那时候我怕死,如今有家有室还有一国,自是更加惜命了。”
吴良嬉皮笑脸的说道。
“我不是在与你说笑!”
曹老板板起脸来呵斥于他,而后语气才逐渐放缓,按住他的肩膀道,“总是此行务必多加小心……其实你不去亦是没有人强迫,正如你说的,你现在有家有室还有一国,有些事情已经不必亲力亲为。”
“明公所言极是,只是这撰史不比其他,若是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便断然无法将其中的精髓之处记录下来。”
吴良点头说道,“这是末将的一点私心与抱负,明公是有伟大抱负的豪杰,如今家大业大依旧不顾安危率军亲征,虽千万人亦往矣,末将冒这点险与明公迎战千军万马相比可差远了,身而为人,总是要有些追求方才无憾此生,你说是不?”
“哈哈哈,好一个虽千万人亦往矣,什么话自你口中说出来,便是分外的悦耳动听,教我没由来的由内而外浑身舒泰。”
曹老板顿时笑了起来,“去吧去吧,立你的传撰你的史追求你的抱负去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如今连个子嗣都不曾有,若是死在了外面,便是旁人享你的庸丘候,占你的庸丘国,就连曹旎亦将成为旁人之妇了,我可不会教曹旎为你守一生活寡,你自找的,怨不得旁人,自然也怨不得我。”
“明公,末将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讲?”
吴良微微一愣,拱手说道。
“你当然可以讲,不过若不是什么好话,尤其是不入我耳编排我的话,那我便罚你。”
曹老板虚着眼睛说道。
“那还是不说了,末将这便退下了。”
吴良果断躬下身子拱手说道。
“对了,你那连发小弩我已细细看过,此物虽射程不远不能在大战时为弓手营所用,但形状小巧便于携带隐藏,用来防身还是不错的,我便不归还你了,你回去再教人做上一支吧。”
曹老板又道。
“正是献给明公的,何须归还。”
吴良顺势笑道。
曹老板又道:“还有,走前再去见见旎儿,旎儿还有东西要送于你。”
……
这一次,曹旎依旧没有似以前一般强势与霸道,发乎情止乎礼,全然转了性子。
除了此前送吴良的亲手缝制的衣裳,与找人制作的皮靴,她又一脸娇羞的送给吴良一对做工不错的金器。
吴良认得这金器乃是一种饰品,这时候正确的叫法应该是“臂钏”。
同样是这个时代成诗的《定情诗》中便有这样一句:“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意思是:我用什么表达对你的眷恋,就用缠绕在我手臂上的金环吧。
所以曹旎送给他的这对“臂钏”乃是定情信物。
吴良收下了,并对曹旎表示了感谢。
其实他收下这对臂钏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挺婊的,就像后世的许多姑娘一般,如果不喜欢追求者,就不应该去收人家的礼物,还认为理所当然,吴良对这种行为向来是嗤之以鼻。
吴良不觉得理所当然。
但他却没有办法拒绝,因为曹旎的身后站着一个曹老板,而曹老板将曹旎许配给他,可不仅仅是因为曹旎对他有意思……这已经不是他想拒绝便能够明确拒绝的了。
“你戴上吧,要珍重……”
曹旎柔声对吴良说道。
“嗯,你也是。”
吴良倒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曹旎,甚至心里竟还有那么点愧疚,走的时候心中竟有一丝正在逃离的感觉。
如果抛去曹老板那层关系,吴良一定会尽早明确拒绝曹旎。
而不是似现在这般钝刀子割肉,纠缠不清……这么下去恐怕只会令曹旎更加难过。
结果快步自曹府出来,见到正在门外等待他的典韦、杨万里与察木王子等人时,察木王子的眼睛却又直勾勾的盯上了吴良两个手腕上的臂钏,脸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吴将军,此前怎么不曾见过这对臂钏?”
察木王子忍不住有些好奇的开口问道,“这对臂钏也是法器吧,不过上面的气息有些独特,能不能透露一下它究竟有什么功用啊?”
“气息?!”
吴良吃了一惊。
他还以为曹旎送给自己的就是一对普通的黄金臂钏,戴在手上份量还挺足的,结果这对臂钏居然是散发着气息的法器?
并且听察木王子的意思,这玩意儿散发出来的气息与其它法器还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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